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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级职称的报考条件是什么(初级职称评定怎么评?)

2024-09-19 09:45:27 100

一、申报对象

在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上工作,并符合基本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职称评审。

二、申报条件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认真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工作学习认真努力,业绩显著,作风良好,模范地执行分配的岗位职责,严守国家和工作秘密。任现职以来在近三年内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 硕士学位获得者,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达到本职务(职称)所规定的资历要求和继续教育标准。

2. 大学本科毕业,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试用期满后可直接认定为助理工程师。

3. 大学专科毕业担任技术员职务两年以上(含两年的工龄、军龄),或中专毕业担任技术员职务三年以上(含三年的工龄、军龄),且达到继续教育标准,并具备助理工程师的基本条件者,可申请评审助理工程师职务。

三、申报材料

1. 《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一式两份;

2. 《申报专业技术资格人员简明情况及业绩材料》,该材料要求提供个人基本情况、专业技术背景材料、业务工作能力、业务工作业绩材料等;

3. 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4. 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5. 计算机应用能力(计算机考试)合格证原件和复印件;

6. 继续教育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7. 其它能反映本人能力、水平的相关证明。

四、申报程序

评审分为初审和复审两个阶段,先由当地评委会对所有符合条件的申报人员资料进行初审合格后推荐到市评委会进行复审,复审合格后报送上级职改部门批准,最后由评委会评审发证。

五、注意事项

1. 申报人员必须如实填写申报表及简明情况材料,对伪造学历、资历,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申报人员,即取消其申报资格,并在两年内不得重新申报。

2. 申报人员必须提供申报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一套(其中原件由评委会审查,复印件由评委会办公室留存),并加盖公章。

3. 各基层单位必须认真审核申报人员的材料,并对材料的真实性负责,确保所有上报材料真实有效。同时准备好基层单位考核意见表及单位人事部门考核意见表并加盖公章。

4. 申报人员将资料报送到评委会办公室后,须留下联系电话,并注意查收电子邮件或电话通知评审结果。评审结果出来后由评委会办公室电话通知本人领取资格证书。

六、职称评定原则

1. 坚持公开、公正、公平原则。对申报材料及相关信息通过一定形式进行公示,广泛接受群众监督。对群众举报或有关部门查实的弄虚作假行为要严肃处理。

2. 坚持思想品德与业务能力并重的原则。在思想品德方面有突出表现的专业技术人员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聘任。对未聘人员可享受相应的待遇。同时鼓励支持优秀人才脱颖而出。

3. 坚持“先评后聘”的原则。未取得相应资格的人员不能按要求聘任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已聘任专业技术职务的,待条件成熟时予以兑现。

4. 坚持“谁用人谁负责”的原则。单位领导对所管辖人员的职称评聘负有领导责任。在职称评聘中出现问题应追究单位领导的责任。各单位一定要从严把关,认真做好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的聘任工作。做到政策清、程序清、标准清、纪律清,保证职称评聘工作的正常进行。同时要对初级评委会的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和指导。以保证职称评定的客观性、准确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