雇主责任险是指被保险人所雇佣的员工在受雇过程中从事与保险单所载明的与被保险人业务有关的工作而遭受意外或患与业务有关的国家规定的职业性疾病,所致伤、残或死亡,被保险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劳动合同应承担的医药费用及经济赔偿责任,包括应支出的诉讼费用,由保险人在规定的赔偿限额内负责赔偿的一种保险。
1、购买要求
这个雇主责任险,里面的限制性条件很多,投保人是雇主,被保人是雇员,能够构成雇主责任的前提条件是雇主和雇员之间存在直接的雇佣合同关系.另外,必须是在雇佣期间从事保单所记载的被保人的工作的时候收到了工伤,或者患有国家规定的职业性疾病导致伤、残或者死亡的时候,保险公司才会依法对该雇员进行经济赔偿责任,赔偿也是有限额的,保险公司依据本保险合同的约定,在约定的赔偿限额内予以赔付.
2、赔付标准
雇主责任险的保险期限,除保险单另有约定外,一般为一年。在本保险合同有效期内,若投保的公司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公共事故,保险公司根据投保人或被保险人提供的雇员名册,对本保险人依法承担的对其发生伤、残、亡的每个雇员经济赔偿责任,在赔偿限额内给付下列赔偿金:
(1)死亡赔偿金:以保单约定的每人死亡赔偿限额为限。
如果有多处伤残的情况,并且各项伤残级别不同, 以级别高者为伤残等级,如果两项同级,以该级别的上一等级为伤残等级;伤残项目对应《伤残鉴定标准》三项以上者(含三项), 以该等级中的最高级别的上一等级为伤残等级。但无论如何,伤残等级不得高于上表中所规定的一级。
(3)误工费用
保险公司还需要赔偿被保险人雇员因疾病或受伤导致其暂时丧失工作能力(持续五天以上<不包括五天>无法工作的)而遭受的误工损失.经医院证明,按以下公式计算赔偿: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30 *(实际暂时丧失工作能力天数-5天),最长赔付天数为365 天,且以保单约定的每人死亡赔偿限额为限。
(4)医疗费用
保险公司赔偿必需的、合理的医疗费用,具体包括挂号费、治疗费、手术费、床位费、检查费(最高人民币300元/每人)、医药费。本公司不承担陪护费、伙食费、营养费、交通费、取暖费及空调费用。除紧急抢救外,受伤雇员均应在县级以上医院或保险公司指定的医院就诊。保险公司支付的本款项下的赔偿金额以保单约定的每人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为限。
以上就是关于雇主责任险的一些介绍,里面介绍了雇主责任险投保的要求,和赔偿的一些规定,希望可以对大家有所帮助哦!